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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已立案431件 省管干部55件

来源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14 10:44:0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日,云南省委巡视组完成了对省民政厅等10个部门(单位)、县(市)巡视“回头看”工作。云南省在巡视过程中始终坚持政治巡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党内监督责任。截至目前,云南省共开展16轮巡视,巡视266个党组织,并对35个党组织进行巡视回访和“回头看”,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431件(其中省管干部55件),党政纪处分485人(其中省管干部51人),组织处理88人,问责53人。

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政治巡视要求。省委巡视组在工作中综合运用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巡视“回头看”、“点穴式”巡视等形式,按照板块轮动、突出重点、“一托N”等要求合理安排巡视对象。坚持召开“两个情况通报会”,将沟通协调贯穿于巡视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各个环节,依纪依规运用各种巡视方法。

坚持工作持续,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各巡视组始终将巡视整改工作贯穿于巡视全过程,巡视中,强调即知即改、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巡视结束后,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严肃反馈;巡视反馈后,通过重点抽查、“回头看”等方式,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避重就轻、久拖不办的进行严肃问责。省委先后组织召开省属国企和省属高校巡视情况通报会,分别向28户省属国企和54所省属高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巡视发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巡视反馈意见抄报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的机制,明确整改责任,强化自查自纠,督促全面整改。

坚持立行立改,深化政治巡视格局。巡视过程中,针对发现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云南省委相继出台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在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规定。(云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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