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构筑四项体系 让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1-10 15:28:48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东川区通过构筑组织领导体系、教育管理体系、监督制约体系、惩治腐败体系四项体系,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基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环境。
构筑组织领导体系,完善督导推进机制。明确区委承担东川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区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2016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4次,区委主要领导与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签订了《昆明市东川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与各基层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街道办主任向区纪委述责述廉和接受民主测评。今年以来,共组织4名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区纪委委员的质询评议。区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16人次。
构筑教育管理体系,完善制度落实机制。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村民评议、述责述廉等活动,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坚定转型信心,做到“四懂五用”,真正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政府决策和部署上来。注重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召开区、镇、村三级干部大会,选取部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以案警示、以案明纪。在全区干部大会上选取12件15人典型案例进行实名通报;依托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共组织2000余名基层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编印了《东川区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材料汇编——警示录》,印发1000余册供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构筑监督制约体系,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全区142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按照基层民主选举法,通过民主选举,已全部配备到位,并根据村(居)务监督委员职能职责,有序开展相关监督工作。东川区探索建立了《昆明市东川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昆明市东川区村(社区)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东川区村(居)、组成员廉洁履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东川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东川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办法》、《东川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东川区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管理办法》等16项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通过党风巡查、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坚决查处通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构筑惩治腐败体系,完善惩贪肃纪机制。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断健全纪律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较真,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中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今年以来,对村(社区)干部开展提醒谈话36人次,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2件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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