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质监局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11-08 16:38:3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11月7日,昆明市质监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此次学习由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分管领导全文宣读并讲解,机关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近30人参加了学习。

《实施办法》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云南实际制定的。分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适用、问责程序、问责监督和附则,总共6章30条。

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党的问责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问责对象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分清了问责责任,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均承担相应的问责责任。

党组书记、局长赵文同志就学习提出2点要求。一是要将《实施办法》的学习做为“两学一做”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领会《实施办法》的核心、实质;二是要将《实施办法》的学习入眼入心,学以致用,指导言行,要强化自律意识,要有敬畏之心,使之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把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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