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召开动员部署会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1-04 15:45:0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县委首轮巡察工作,11月4日,嵩明县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巡察工作新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动员会上,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龙江同志宣布嵩明县委首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决定和任务安排。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玉萍同志作动员讲话,并传达学习了《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县委首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在全县开展巡察工作,是嵩明县委向中央、省委和市委看齐的具体行动,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深入抓好巡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巡察机构要准确把握巡察工作定位,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精准发力,切实发挥好巡察工作“国之利器”“党之利器”的作用。一是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要深刻领会政治巡察的“三个根本”、“三个政治”、“三个问题”,坚决把政治巡察的要求贯穿到巡察工作始终,体现巡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三是用好政治巡察成果,从增强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提出标本兼治的建议,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是要写好巡察报告、做好巡察反馈、抓好巡察移交、督促巡察整改。
会议要求,县委各巡察组和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各自担负的任务,明确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好与巡察有关的各项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竖起耳朵、瞪大眼睛、伸长脖子去找问题,做到重点突出、挺纪在前、挖掘深入。二是形成整体合力,强化大局观念,既讲职责分工,更讲协作配合,做到准确提供信息、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线索、确保巡察成果运用到位。三是严明巡察纪律,作为巡察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五个决不能”的意识,做到强化管理责任、严格请示报告、牢牢守住底线。
动员会结束后,召开了巡察工作情况通报协调部署会,并举办为期半天的第一轮巡察工作业务培训会,邀请了市保密局检查法规处处长胡云为全体巡察干部授课。同时,各巡察组结合实际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培训结束后立即开展对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巡察。
据悉,嵩明县计划每年安排15个左右的单位进行巡察,对各镇(街道)的巡察时间为20天,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察时间为15天。从2017年起,适时按比例安排“回头看”,实现巡察全覆盖。(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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