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建“四制”让 “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1-02 16:54:5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工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最重要的是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西山区纪委通过建立推进制、提醒制、考核制、讲评制,切实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建“推进制”,力促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一月一报、半年一报”,这是西山区纪委对各街道党工委及班子成员的“刚性”要求,要求班子成员必须每月向纪工委报告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工委至少半年听取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同时,区纪委也对报告的事项、完成情况、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进行了严格地检查,经本人审核签字确认,在党务公开栏公示。
建“提醒制”,增强落实责任主动意识。制作“提示牌”,将街道书记、主任、班子成员的责任内容,放置在办公室。绘制“网络图”,时刻提醒责任人职责范围。例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北区专门打造“文化墙”,以小故事、漫画、文字的形式,引导社区居民的监督责任落实。
建“考核制”,量化考核责任落实情况。“主体责任清单”,是西山区纪委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结合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实际,突出个性与实效,不断健全完善,落实到位。同时,制定《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评分细则》,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及其他成员3类17项具体内容,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考核。
建“讲评制”,年终述责述廉红脸出汗。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西山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述廉述责大会上,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代表街道党工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各个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报,接纪委委员、特邀监督员等的严格质询,并接受区委领导班子“一对一”的讲评,让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红红脸、出出汗。今年以来,共有8名街道党政领导在年终进行了述廉述责;5个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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