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五举措”深入开展“不作为、 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1-02 15:50:1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今年以来,东川区采取“五举措”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印发《东川区关于在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区级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目督办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治理各相关工作。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人人参与氛围。充分运用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加大对开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发布工作信息30余条。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让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主动融入到整治工作中。区纪委设立了“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全区各级各部门同时也设立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
强化监督检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区纪委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专项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纪委常委带队的7个专项纪律检查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亲自动员部署,把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检查培训、民意调查、纪律检查等方式,每月不定期对各级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集中整治过程中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发现及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向相关单位部门发监察建议、督查通报等方式,督促存在问题单位部门边查边改,对及时能纠解决的要求立行立改,对短期内解决不了的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跟踪督查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编制制度笼子,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印发《东川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东川区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区管干部任免工作动议办法》、《东川区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东川区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东川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得到进一步监督制约。
据了解,目前东川区累计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督查180余次,查找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22个,对相关单位负责人提醒谈话4人,问责单位1个,问责科级领导干部7人,问责一般干部8人,问责村干部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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