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知止者,方有可为
来源于:度假区纪工委
发布时间:2016-11-01 14:44:21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日前,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恰好构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治国安民、经纬天下,关键在党。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规矩是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准。党中央从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颁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再次表明党中央一步一步箍紧制度笼子,不断激发制度治党的强大力量,也再次彰显党中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有了戒尺,党员干部才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方有所为。
令人痛惜的是,近年来我们队伍中很多“好同志”变成了“阶下囚”。这些曾经的“好同志”在数年乃至十多年的时间跨度内,首先是从思想防线一点一点松懈直至垮塌,进而导致行为一步一步失范直至脱缰,从破纪到破法,小错终成大祸。对于这些落马的贪官,唏嘘感叹之余,恰好印证了一句话,“听说过很多大道理,依然过不好这一生”。笔者相信,他们中的大多数,有的甚至是党政主要领导,不仅仅听说过很多“大道理”,而且能讲出很多“大道理”。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他们不是不知或不懂党纪党规,而是对党纪党规未能达到真信、真学和真知,导致学用脱节,知行不一。追本溯源,在于没有真知止。
“知止而后有定”。朱熹注解道: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赞美孔子:“《诗》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笔者认为,“知止”的 “止”不仅包括至善境界,还应包括顺应法则,懂得适可而行。这也对应了康德在《纯粹理性批评》中谈到的“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简单来讲,“知止”即对目标、归宿和自己的原则立场有明确了解。对于共产党员而言,“知止”就是把理想信念当做“星空”,把党纪党规当做“道德法则”。这就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 一方面要强化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不断培植自己的精神家园;另一方面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好表率。
黑格尔曾指出“熟知非真知”。而当下,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有的党员干部学习,面上搞的风风火火,然而缺乏真正的走心入脑,学而不得其道。有的同志学习是一知半解,不懂得思考和总结,行是浅尝辄止;更有甚者是知而不行、只说不干,新词层出不穷,理论一套一套,但就是不去付诸实践。
人生有三重境界之说,即:“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从认识的过程来看,也有三个层次,即是感性认识、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因此,真知首先是建立在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是对感性认识的深化和升华。从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来看,如果只到更高层次的知为止,那末还只说到问题的一半,它还要求必须用这种更高层次的知去能动地改造世界。所以,真知还须有实践性,要以知促行,只有能指导我们实践和行为的知,才是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的知,才是真知。
“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在真知止上下功夫,以真信、真学、真思促真知,用心去铭记党章党规,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同时,要以真知止促真行、真干和真做,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强化宗旨观念、激发担当精神,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持和保证。(陈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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