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让《问责条例》在党员干部心中落地扎根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31 16:05:3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各位纪检干部必须认真研读云南省委的《实施办法》,把《问责条例》学深、学透,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好落实好,对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厉问责问效,用好‘问责’利剑,做到发现一起、问责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这是富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余利鸿在全县纪检干部学习会上的要求。
自《问责条例》实施以来,富民县通过多举措加大对《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使《问责条例》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落地生根,为党员干部筑牢防腐墙。
利用“互联网+”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充分运用“互联网+”宣传平台对《问责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微信平台,建立“清风富民”微信公众号和“富民纪委”微信群,每周在微信公众平台内发布党纪党规学习内容,目前发布宣教微信197条。微博平台,专人负责“清风富民”微博平台发布更新学习内容,每周不少于10条,现发布党纪党规学习信息210条。手机短信平台,坚持每月给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村“两委”负责人近700余人编发廉政提醒短信,今年1—10月编发廉政短信15次10000余条。手机在线学习平台,把《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内容定为纪检干部必学科目进行检查考核。手机报学习平台,要求党员干部订阅《云岭先锋手机报》(手机课堂),从中学习《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解读内容,使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党纪党规知识水平。
“送学进村”强化农村党员明规守纪。县委党校成立宣讲团开展“送学进村”宣讲活动,方便广大农村党员的学习《问责条例》。由县委党校精选6名理论水平高、授课效果好的专兼职教师组成宣讲团,开展《准则》《条例》“送学进村”集中宣讲,宣讲团历时2个多月,宣讲79场,全县有4000余名农村党员参加了学习教育,提高了农村党员对党规党纪的认识。
“自学与宣讲”并重筑牢思想防线。将《问责条例》印制成册,发给党员干部进行自学;县纪委组成11个宣讲组有重点地进行集中宣讲,统一制作宣讲提纲和课件,到全县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集中宣讲11场次;将《准则》《条例》制作成办公电脑屏保,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安装,方便党员干部随时学习;组织开展《问责条例》知识测试,全县共6000余名党员参加测试,强化学习效果,筑牢思想防线。
贯彻落实《条例》注重“问责成效”。“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条例》实施以来,1—9月共问责37人,是2015年同期的3.7倍,问责呈现出“多、广、严”的特点。一是问责数量“多”,是去年同期10人的3.7倍;二是问责范围“广”,2015年问责乡科级干部5人,问责基层及机关干部10人;今年目前问责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机关干部10人,村委会人员14人,问责的范围覆盖到各级党员干部。三是问责方式“严”,问责更加规范,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动辄则咎,并将典型事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唯有强烈的问责,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才是解决当前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等官场痼疾的神兵利器。” 富民县委书记与党员干部讲党课时强调。
通过多举措开展宣传教育,使《问责条例》扎根于党员干部心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问责问效,体现抓早抓小,使广大党员干部止步于破纪之初,促进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富民县纪委 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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