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文章】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应给予足够重视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31 16:04:0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从农村党员干部违纪入手查找分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
今年以来,富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农村党员及村组干部违纪问题有所下降,但在查处的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违纪案中,涉及违法问题较为普遍,各级党组织应该高度重视。
一、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截止9月底,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共90件,涉及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的52件,占总数的57.78%。共处置问题线索96件116人,涉及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的43件53人,占总数的44.79%。党纪处分19件21人,涉及农村党员的10件11人,占总数的52.63%。受处分的11名农村党员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开除党籍处分7人。
二、 主要问题表现及原因分析
(一)群众参与热情提高,信访举报覆盖范围越来越广。被信访举报的党员和村组干部涵盖了全县75个村(居)委会中的29个,超过了三分之一,从地域上来说,覆盖范围越来越广。举报的内容涉及六大纪律和刑法、组织法、森林法及财经管理类相关法规等违法行为。分析原因:一是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的举措给予了广大人民群众信心和希望,因而勇于举报身边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二是今年时逢村“两委”换届,一些党员干部罔顾换届纪律,为成功竞选采取了违纪违法手段,也有一些之前的问题在换届期间突显出来。三是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抱着自己选不上也不让别人轻松上任的心态胡乱举报。从绝大部分信访举报件都查无实据或无法认定的情况可以看出,有相当数量的举报都是“听说其事、道听途说”或者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二)党政纪案件数量总体下降,农村违纪党员涉法问题有所上升。截止9月底,全县共办结党政纪案件2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7.27%。办结涉及农村党员的违纪案件10件,10件案件均涉及违法行为。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有的党员干部不愿监督别人,也不愿接受监督。虽然规章制度越来越健全完善,但上级监督较远,同级监督较软,下级监督太难,群众监督有限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长期养成的习惯使然,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相关部门查到。如永定街道河东村党总支书记邵某某在集体林地开荒、富民一中教师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
(三)党员年龄偏大,法纪意识和文化未能跟上时代要求。截止9月底,受到党纪处分的11名农村党员中,开除党籍处分的就达7人,占63.64%,受到重处分的7名农村党员都因违法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具体分析,存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从主观上来说:一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没有严格按照党员的要求规范自身言行,如永定街道西山村党员赵某某和款庄镇马街居委会党员丁某某,因口角之争和鸡毛蒜皮的小事,聚众殴打他人,既使他人身体受伤,自己也身陷牢狱,失去了自由,被开除了党籍。二是抱有侥幸心理,自认为不会查到自己,如散旦镇白水塘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某某、东村镇水利村党员董某,醉酒驾车被交警部门查获,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拘役)。从客观上来说,一是受文化和意识所限,没有及时学习新的规定和要求。大部分农村党员文化较低、年龄偏大,普遍思想守旧,在某个特定的年代,他们可能是某个行业和地方的带头人、佼佼者,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进步,部分党员的文化水平和意识并没有随着提升,有的行为甚至违纪违法都不知道。二是旧习难改,习惯使然触犯法纪。明知要开车,却不能坚定拒绝他人劝酒甚至主动喝酒;柴不够烧了,到山上砍伐一车拉回来;地不够种了,到林地开垦一块等等。对这些行为,有的是法纪观念淡薄,安全意识不强,更多的是习惯使然,如查处毁林开荒行为,一些老党员就非常不解:咱们老祖宗不也是这样一代一代过来的吗?
(四)学习和教育流于形式,基层党组织约束力越来越小。在对违反了党纪国法的党员进行调查的过程中,这些党员都会说“对自己要求不够”、“放松了学习”、“没有人监督或提醒”,言下之意,党支部和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党员的约束已经几近于无了。分析原因,主要有:一是信仰偏向,没有原则性。一些党员干部不敢坚持原则,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二是党组织活动少且内容单一,凝聚力不强。近年来,大量党员外出创业或务工,留在家乡的党员较少,难于开展党员活动,党组织基本处于半解散状态。即使开展活动,也多是应付式的学习上级文件,模范教育、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文明教育很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部分党员不愿监督别人,更不愿接受他人监督,组织约束力越来越小。三是党组织负责人自身违纪违法,失去权威。为了能继续当选,一些党组织负责人,不但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正人先正己,反而随波逐流,放纵、迁就他人,甚至带头违纪违法,如永定街道河东村党总支书记邵某某,就因开垦林地被林业部门查处。
三、 主要对策措施
(一)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使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讲奉献,在人格上自重、思想上自省、政治上自觉、精神上自励、工作上自强。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经得起考验。
(二)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各级党组织要用好用活王岐山书记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模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要经常性开展,组织学习具有普遍性的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因个人不当行为给自己、家庭、组织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清醒地认识到违纪违法是高压线,不能触碰。对身边的人和事,要时刻提醒,不做老好人,牢固树立批评是爱、放纵是害的观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各级党组织活动要经常化、系统化,既要认真学习党纪国法、上级文件、会议、讲话精神,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又要对身边常见的赌博、酗酒、毁林开荒等问题开展批评教育,防止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滑向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深渊。对不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党组织负责人,对软弱涣散,没有凝聚力和约束力的党组织,要及时改选或重组。
(四)加大违法宣传力度,依法依纪惩治违法行为。一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在党组织的学习中加入交通安全法规和酒后驾驶造成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制作展板、播放视频、现场宣讲等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让酒驾的危害入心入脑。倡导文明、自由、向上的饮酒文化,逐步改变“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扪”、三杯后自由发挥、看得起喝一杯等不良形象。引导党员群众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让“醉酒驾车一律入罪”的刑法新规逐渐深入人心。在酒后驾车违纪违法行为的惩治上,要从严、从重、从快,依纪依法处理,做到严惩不殆,绝不能手软和法外施恩。二是鼓励农民群众利用现有田地和荒山,使用科技提产增效。近年来,毁林开荒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现象,一方面要结合退耕还林政策,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地使用现有的田地和荒山,加大技术和资金扶持,精耕细作,提产增效,在有限的土地里获得更多收益。另一方面,要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用好用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对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则要严肃处理。三是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引导群众崇尚健康生活方式。新建活动场所,增加健身、娱乐设施,如建设篮球场、配置健身器材、在客堂和活动室内增加象棋、纸牌等娱乐工具。在节日期间,组织群众开展象棋、双扣、拔河、篮球、羽毛球比赛,鼓励、支持少数民族举办斗牛活动和山歌比赛。这些活动投入不大,但参与群众多,可有效减少麻将桌上、纸牌旁边的人数,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富民县纪委 杨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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