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建立115个廉政谈话室助力“四种形态”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28 16:38:5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进一步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强化全县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整治基层“微腐败”。

近日,石林县纪委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建立基层廉政谈话室的实施方案》,将设立县、乡(镇、街道、县直单位)、村(社区)三级廉政谈话室共115个,其中:县级1个、乡镇(街道)5个、县直设立党(工)委的单位16个、村(社区)93个。

廉政谈话室用于对基层党员开展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谈话函询和纠错诫勉谈话。各级设立的廉政谈话室由同级纪检组织负责日常管理,同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在践行第一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时均可使用。按照要求,各级廉政谈话室将于2016年11月15日前建成,同时,为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建立基层廉政谈话室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践行第一种形态、建立基层廉政谈话室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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