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多措并举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28 16:38:18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今年以来,石林县长湖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抓宣传,弘扬清风正气。长湖镇全镇范围内活跃着268支民间文艺队,素有“歌舞之乡”的美誉。镇党委、政府利用彝族群众酷爱歌舞的优势,鼓励、倡导民间文艺队创作、传唱反映乡风文明,弘扬清风正气的廉政歌曲,让先进文化占领宣传阵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传播廉洁从政的正能量。
抓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长湖镇少数民族占总人口数的94%,彝族干部群众习惯于用撒尼语沟通交流,针对这一情况,镇党委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形势,注重用彝汉双语向农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了亲和力,深受群众好评。
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贯彻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明确到镇、村两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村务监督机构。此外,结合党委、总支、支部以及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一般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承担的不同责任,拟定了不同内容的责任书,按分级负责的要求逐级签订,切实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最基层,落实到个人。
抓重点,管好“三本账”。紧紧牵住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这个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执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三项制度。全镇10个村委会、31个自然村、40个村民小组的集体资金全部纳入镇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委托代管,并且全面实现电算化核算。建立了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监管,严格执行“三资”管理有关制度,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镇挂钩联系领导的审核、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审批列为报账结账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堵塞了管理漏洞。
抓服务,维护民生民利。依托和利用镇、村两级为民服务体系,在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群众诉求受理中心,各村为民服务站设立群众诉求受理室,形成镇、村两级为民服务和群众诉求受理“合二为一”的联系服务群众网络,深入推进“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结合乡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组建由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农村党员构成的志愿服务队、党员先锋队,做好各项服务群众工作。
抓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时公开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农村干部述廉述责、 “四议两公开”、 “两公开一承诺”等基层民主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抓机构,监督延伸到最基层。在第六届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精心指导,全镇10个村委会均实现了村党总支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目标,把党内监督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合二为一, 为建立健全村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主导的廉勤监督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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