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纪委出台《中共安宁市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27 14:39:24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和管理,切实把“四种形态”要求贯穿到基层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近日,安宁市纪委印发《中共安宁市纪委 安宁市监察局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办法》立足于安宁市纪委市监察局实际,着力解决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对线索理解不透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采用章节式体制,分为总则、问题线索受理和分流、问题线索处置、问题线索管理、附则五部分,共三十三条。明确了问题线索的概念、来源渠道、处置和管理坚持的原则。同时,对问题线索受理和分流的程序、问题线索排查和处置、问题线索管理要求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的印发,明确了管什么、如何管的问题,有效解决了题线索承办部门在线索处置中程序不规范,理解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提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处置问题线索水平,为基层纪委监察局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贯彻落实 “四种形态”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016年1-9月,安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86件次,检举控告37件,处置问题线索45件,立案29件,(其中乡科级2人),结案25件,处分25人。谈话函询39件,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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