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行使权力不再“任性”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24 16:34:0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盘龙区拓东街道辖区五个社区,各社区成立党委和纪委。为加强对社区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让社区干部行使权力不再“任性”,拓东街道在社区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厘清职权,织密“小微权力”笼子。一是自下而上广纳民意摸排职权。街道安排人员,通过随机走访调研,广泛听取群众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干部在行使职权和为民服务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服务不到位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听取亟需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用权、加强制度约束的意见建议,收集和汇总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工作人员权力事项10类25项。二是自上而下审核梳理清权确权。街道纪检监察室组织机关科室负责人、社区班子成员、居民代表对收集到的25项权力事项进行论证,对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社区组织及其成员的职责职权进行全面清理,以“一事一清单”的方式制定“小微权力”清单,为社区及其干部行使权力定下“边界”。

制定流程,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制定社区账务管理,优抚、残疾、老龄补助资金发放,低保审批等“小微权力”清单25项,并逐一编制权力运行工作流程图25幅,方便群众办事和开展监督。每张流程图都做到“六个明确”(即事项名称、责任主体、权力行使依据、运行流程、公开公示以及责任追究明确),让群众明白要办的事找谁办、怎么办,清楚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监督程序,使“小微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通过制作流程图,社区干部的每一项权力运行一目了然,从而有效减少了社区干部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

强化宣传,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一是采用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利用广播、公示栏、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党务、居务、财务公示栏,对涉及各类资金使用、救灾救济等情况定期公示,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建立机制,强化权力监督约束。一是制定《社区干部违反“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责任追究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对“小微权力”运行不公开、不按照清单行使权力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对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廉洁行使权力的行为实施惩戒。二是建立群众监督、社区纪委监督、街道纪检监察室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群众可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中“应公开而未公开、未按规定时限内办结和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等问题进行反映和举报。

通过推行清单制度,厘清了社区干部权力“边界”,确保权力运行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规范、规范有依据,真正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使社区及其干部用权不能任性、不敢越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倒逼社区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促进作风转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2016年1-9月,社区办理社保类服务件3277件,办理低保、残疾、优抚类服务件131件,发放残疾、老龄、优抚、困难资金2555699.42元,公开党务、居务、财务事项500余件,接待各类人群12300余人,办理服务事项15600余件,群众满意率达100%。目前,社区干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街道未收到投诉反映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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