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三步走”强化监督执纪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10-21 15:18:1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今年来,石林县纪委监察局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内涵,找准切入点、主攻点和发力点,不断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制定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目标要求。石林县纪委监察局根据“重点时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问题”,针对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发挥效能监察直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着力在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每次检查前,针对检查内容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规范监督检查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预见性和操作性。同时,在监督检查力量方面,整合县目督办、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派出五个纪工委、50名作风监督员等,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若干个监督检查工作组,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确定监督检查组职责分工。

创新方式,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实效。石林县坚持集中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传统检查方式与现代科技方法相结合,采取会议集中督促、个别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明察或暗访方式,紧紧围绕省、市、县中心工作,加强对“五网建设”、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脱贫攻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森林防火、防汛蓄水、主要经济指标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至10月底,石林县纪委监察局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纪律检查累计达50余次。

运用成果,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每次检查工作结束都形成书面监督检查报告,把存在问题交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会诊”,领导小组经过集体讨论、充分讨论后按照“四种形态”进行分类处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苗头性、倾向性或出现轻微违纪问题进行研判,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通过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对严重违纪问题交由相关部门办理。截止9月底,全县作出要求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事项30项,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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