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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买不来的“后悔药”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18 17:05:1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学习和深刻反省,我已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我不该与群众打架,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羞愧,如果世上有‘后悔药’,我就………,请组织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西山区海口街道白鱼社区普通党员高金水说。

近期,西山区纪委接到举报称: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白鱼社区第二党支部党员高水金与邻居梁某某等人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高水金将梁某某打伤,区纪委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前往海口街道开展工作。

“你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与谁发生了打架斗殴?”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问道。

“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知道了,我坦白。2016年4月26日,我与邻居梁某某等人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我将梁某某打伤。后来我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高金水说道。

“打架斗殴一般是‘流氓’行为,常常冠在那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人身上,如今你作为党员却在你身上发生,这与你的党员身份非常不协调,所以你要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接受组织处理。”第三纪检监察室孟宁说道。

“我明白,我明白,但是现在我已经后悔莫及,我接受党组织对我的处理,今后一定会改正的。”高金水说道。

“世上买不来‘后悔药’,如果不珍惜党员身份,不履行党员职责,必然丧失为党工作的资格。”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道。“每名党员要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对照‘四讲四有’,对照党章党规,对照英雄模范,想一想精神的钙质是否充实,看一看分内的责任是否落实,查一查自身的要求是否严实,主动祛除不良习气,勇于纠正错误言行,切实‘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并经常用它来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西山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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