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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为“禁酒令”点赞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13 16:43:1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特殊情况需饮酒的要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无独有偶,湖南、安徽等省份之前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相关规定。大家出台“禁酒令”原因有多种,首要原因是中央厉行节约禁令越来越严。无论是八项规定,还是反对“四风”,都体现出一个“严”字。公务接待“禁酒”自然也要严起来,向中央看齐,与中央保持一致。

从房改、医改,到前不久的车改、养老改,再到目前的“酒改”,层层剥落表象后,一条主旨水落石出,那就是:领导干部的工作和其他行业劳动者的工作一样,仅仅只是一份职业,只不过是社会分工的不同,绝不允许行使和享受任何特权!让其职位和职权回归本意,规范到为人民服务上来。这样,党风、政风建设才会取得成效,社会风气才能得到健康引领。

近年来,随着社会健康意识地提升、文明程度地提高,动辄豪饮的现象正在减少。其实招待的热情与诚意未必一定要通过大吃大喝来体现,很多时候,客人也不愿意醉醺醺、晕乎乎,只不过是出于某种情面或者合作氛围的考量,虚应故事罢了。此外,茅台装进塑料瓶、官员公务接待饮酒身亡等现象暴露出的问题,也每每招致社会公众的不满乃至激愤。随着“三公”经费支出逐渐公开透明,社会舆论对于类似公共支出意见越来越大。

作为纪检干部就更要为“禁酒令”点赞,适时推出“禁酒”规定,有利于厉行节约及减少不必要的公共财政消耗,有利于提高干部清醒意识和廉洁程度,有利于公职人员的身心健康。可以让领导干部多陪爱人、多陪老人、多陪孩子,进一步融洽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可谓好处多多!(杨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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