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铁律筑防线 《条例》强责任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12 16:06:3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日,省委召开云南省严肃换届纪律第二次集体谈话会议,省委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搞好换届,关键是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新面貌”,那这就涉及一个具体而现实的问题,改用什么样的纪律来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推进呢?
笔者认为,应该用铁一样的纪律为换届选举筑牢思想防线。问题是纪律的靶心,纪律是管理的准心。要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定,促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明白哪些行为不能做,哪些事项当警惕,做了的后果是什么,以对组织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对干部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选人用人、知人善任,自觉当好党的干部制度和用人原则的“守门员”和“示范员”,做到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不动摇、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不放松,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用铁的纪律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针对换届期间容易产生的种种不正之风出实招、施重拳、下猛药,点准了穴位,戳到了麻骨,既对换届对象提出明确要求,又对换届责任主体提出严格要求,既警示了企图在换届之际为个人升迁而不择手段者,也告诫了那些在换届中把握不住自己、经受不住考验的领导干部,对指导做好换届工作具体很强的针对性。
以铁的纪律护航换届风气,以好的风气选出好的干部,不仅是营造干事创业积极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净化政治生态成果的题中之义,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用铁一样的纪律为换届工作保驾护航。
最后要以《问责条例》为准绳,强化责任意识。今年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各级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的重大政治意义,要把自己摆进去,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增强履职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这次出台的《问责条例》,明确强调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对具体的问责方式也进行了规定,并且针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制定了不同的问责方式。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劲向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刀,向一切失职失责的现象说不,敢于亮剑、敢于问责,真正让《问责条例》发力。要严格执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严肃问责。要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把问责的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党的各个工作部门,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局面。各级党组织既是问责主体,也是被问责的责任主体,凡出现不敢问责、问责不力的都要被问责。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所在、使命所然,失职失责更要严肃问责。
我们常说,纪检监察机构就是“监控探头”,要让干部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时刻肩负着监督的责任。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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