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贯彻《问责条例》增强责任担当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12 14:59:3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石林县纪委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高举问责利剑,让《问责条例》的作用在管党治党中得到充分释放。

以学为先全员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集中学习,对《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进行深入解读。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高潮,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遵守《问责条例》的自觉性。

以宣为要广泛学。充分依托石林网、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以“一张图读懂问责条例”等形式解读文章,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习在指掌之间、明责在行动之际。

以督为重深入学。为确保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学深悟透,县纪委结合当前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以实地走访、随机抽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各部门单位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问责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

以行为本实践学。该县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把《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重点,加大督查力度,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