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上蒜镇纪委谈话函询坚持应谈尽谈 同时严防“以谈代处”

来源于:晋宁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09 16:13:4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上蒜镇纪委坚持把谈话函询作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手段,对反映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次反映、但内容笼统的问题等适宜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坚持以谈话函询的方式,及时给予教育、提醒和帮助,做到应谈尽谈,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今年以来,上蒜镇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4件14人次,其中拟立案1件1人,立案审查2件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直接了结2件2人,进行谈话函询9件9人,通过谈话函询反映问题未能认定的6人,镇纪委帮助被反映人澄清反映问题;通过谈话函询反映问题属实,给予组织处理的3人。

同时,上蒜镇纪委坚持严把纪律标尺,绝不用谈话函询来代替党纪轻处分,绝不对严重违纪轻处分,绝不把涉嫌违法当作违纪来处理,严格对照“六项纪律”要求,一把尺子量到底,对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动辄则咎、一寸不让。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对适宜谈话函询的,逐一确定对象和方案,做到应谈尽谈;对不适宜谈话函询的,严格对照“五类标准”采用相应方式处置,绝不“以谈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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