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用好“三书一通报”助力抓早抓小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09 16:08:26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去年以来,东川区纪委把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工作始终,坚持用好“三书一通报”,全面助力抓早抓小落实。
正面引导,用好谈话(函询)通知书。在收到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具有一般性、轻微性,查清后只适宜轻处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需予以澄清的,以及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问题线索,向被反映人下发《谈话(函询)通知书》,通过谈话或者函询进行提醒警示、批评教育和解释说明。同时,要求谈话函询对象须在本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情况进行报告。2016年以来,共函询21人次、谈话68人次。
即知即改,用好督查整改通知书。针对座谈走访、反向测评、党风巡查、责任制考核、专项督查等工作中发现的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除按规定将有关问题线索及时转办处理外,其余倾向性、苗头性和轻微问题一律以清单方式书面反馈被督查单位,要求其专人领办、逐项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2016年以来,共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11份。
惩防并举,用好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根据职责权限,违纪人员需由本单位或其他部门作出问责、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批评教育等情形的,及时向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建议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同时督促发案单位针对存在问题,深挖细查,对症施策,堵塞漏洞,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机制转化。2016年以来,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25份。
警示教育,用好纪检监察通报。不定期向全区各级各部门下发《纪检监察通报》,通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廉情分析报告、作风督查和纪律审查情况、典型违纪案例,以及各类专项督查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好“两个责任”,引导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明形势、知廉情、讲规矩、守底线,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性意见建议。2016年以来,共下发《纪检监察通报》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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