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探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09 16:00:1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今年以来,东川区纪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半年谈话函询26件26人。

建制度,重规范。出台《东川区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对谈话函询的适用范围、方式、程序及其应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谈话函询对象必须在本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题和本人情况说明进行汇报,并向承办部门报告。谈话函询类问题线索办结后,承办部门要认真整理相关材料,形成完整的廉政档案,妥善保管备查,办理情况同时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

严排查,勤办理。建立问题线索管理机制,按照省市纪委规定的“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把当日收到上级交办、本级来信来访及下级报送疑难复杂的信访件进行认真登记、归类整理,并及时召开室务会议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经书记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快速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上半年,共接受信访举报6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8件(人),“五级联动”平台受理群众诉求件2545件,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抓四早,勤提醒。对在信访线索排查、专项纪律检查、明察暗访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纪律和规矩不清楚的,及时督促其认真学习;对不遵守工作纪律等问题轻微的违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让其知止收手;对有违纪问题,本人自愿作出承诺愿意改正的,也可以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党纪轻处分;对问题较重的,及时给予重处分,并对其岗位进行调整,使其不至于走到违法犯罪的道路上;对于“烂树”,问题严重且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上半年,区纪委领导同下级党政领导开展提醒谈话62人次,共立案纪律审查12件,予以党政纪轻处分9人,予以党政纪重处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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