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项措施压实“两个责任”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9-29 17:51:1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2016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在市委、市纪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
向上补齐短板。协助县委制定出台《嵩明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细化明确县、镇(街道)、村三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严格签字背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链条。按照制度要求,协助开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14名班子成员谈话工作,开展县纪委负责人同35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和听取16家下级纪委汇报同级党委廉洁自律情况的工作,促进全县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向下压实责任。梳理分析责任制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办理、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各类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整改通知书、情况通报、情况专报等17期,帮助责任主体分析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职担当,让责任虚不了、抹不掉、推不脱。对发现的全县性的重点问题由点及面,作出综合分析和判断,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先后制定出台《关于严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嵩明县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备案规定》《嵩明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发现的相关部门存在的制度漏洞,督促建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改制企业资产、资金及人员管理的通知》《嵩明县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嵩明县关于清理规范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嵩明县小额工程交易监管细则(试行)》等制度,从制度层面强化源头防腐,用纪律的规范,保护好整个“森林”,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
公开晾晒责任。组织8个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了参会人员现场提问和综合评议。评议情况在县委常委会进行通报后并将评议情况及时反馈至8位述廉述责对象,评议结果计入本人廉政档案。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每半月召开一次乡镇纪委参与的问题线索处置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和分析,以以会代训的方式,指导基层纪委提升问题线索的处置质量。截止目前,目前共召开了9次问题线索处置会议,转办129件,研究乡镇纪委办理的有结果反馈的问题线索92件,并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进行通报,以问题线索的处置效果凸显纪委的监督成果。(章红)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