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第四纪工委三措施加强中秋、国庆期间 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9-29 17:35:2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深入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按照市纪委《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作风建设的通知》精神,市纪委第四纪工委紧盯中秋、国庆重要节点,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问题,对负责(联系)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

一是通过会议强调、电话提醒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市纪委第四纪工委通过召开负责(联系)单位纪检工作分管领导会议和电话、短信提醒,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深化和巩固本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取得的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两节期间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八个严禁”落到实处。

二是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两节期间,市纪委第四纪工委对负责(联系)单位及其所属干部职工执行廉洁纪律,以及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等情况,采取明察暗访、问询调查、抽查消费发票等方式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三张疑似违规发票进行了调查核实。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以监督检查成果促进作风建设提升。对两节期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第四纪工委及时反馈给各负责(联系)单位,并要求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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