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国庆前夕正风肃纪在行动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9-28 18:29:51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再查查这辆普桑······”检查组工作人员将手机拍下的车牌号交给身边交警大队的民警进行检查。

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是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严防 “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重要抓手。9月27日,市纪委第三检查组一行在富民县纪委监察局、县交警大队、县国税局等相关部门的协助陪同下,对国庆节前各单位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以及公款消费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这次市、县检查组专门排查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收送节礼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各类“节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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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先后对县内思源农家乐、鼎锅鱼、园景农家乐等9个餐饮场所停放的可疑车辆进行核实,共检查车辆9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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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警务通对餐饮场所停放车辆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检查组深入县内农家乐等休闲娱乐场所随机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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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对县内土特产店近期开具的发票进行核查,共查实销售发票125张。经过检查,未发现公车私用、突击花钱和公款购买礼品等违规违纪行为。

国庆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的重要节点,纪检干部们及早做好了节假日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部署,这也释放出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运用和实践“四种形态”,在元旦、春节、五·一、杨梅节及中秋等重要节点,加大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及公务用车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共开展明察暗访8次。同时加强对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下发情况通报4份,监察建议书3份,提醒约谈12人,问责26人。其中,违反工作纪律问责2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责4人;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问责17人。深化专项治理,优化发展环境。开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专项整治督查4轮次,查处问题13个,提醒约谈单位主要领导9人,问责相关责任人30人、党政纪处分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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