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要闻关注

富民:学习《云南省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强化责任担当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9-28 18:04:1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DSC_0002

近日,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印发,体现了省委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同时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富民县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把责任与压力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成效。

在省委《实施办法》印发的第一时间,富民县纪委及时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以“集中学习+自学”的方式,组织纪检监察系统职工认真学习《实施办法》。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一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办法》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二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理解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三要将自己摆进去,把《实施办法》的精神领会好,把握住,进一步深化“三转”,时刻与党中央和上级纪委保持一致,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担当精神,纪检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勇于担当,划清公私界限,把《实施办法》具体化、行动化、实践化,做党规党纪的忠诚卫士。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省委印发的《实施办法》,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实施办法》的出台,将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是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深化。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学习贯彻《实施办法》有关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