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微信圈”严防纪检干部效能监察“灯下黑”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9-27 17:39:5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请案管室及时查看微信群发布的信息,你室下周二前将向市纪委案管室报送案管系统录入情况。”这是嵩明县纪委办公室通过微信群发出的工作提醒信息。
欲做“打铁人”先成“铁打的人”。近年来,嵩明县纪委借助“互联网+监督”工作模式,通过建立微信群,在微信圈中及时发布各委(室)和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全方位对机关的效进行监察,严防“灯下黑”。
简单温馨“微提醒”。县纪委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在微信群中对各委(室)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友善提醒,按照工作办理时限要求,对照任务分解时间表进行提醒,对每周一例会通报有可能延迟的事项及时告之、彼此知晓。领导也可以通过提醒通报时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遇到困难可以在微信群中及时沟通交流,共同研讨,有效指导工作顺利开展,高效跟进。据了解,截止8月底,通过“微提醒”及时跟进可能迟缓的立项分解任务13项,领导微信帮助解决问题37个,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生动形象“微教育”。“为人正为政勤为官廉为民实”“守得清廉胜似富”这样的微教育常出现在县纪委的微信群中,宣传部并适时选登了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摘编,选用海瑞巧治胡公子、白居易怒打行贿人等廉政故事、文天祥、林则徐、曾国藩等历史名人典故,杨善洲、高德荣等基层勤廉典型、廉政格言警句130余条,让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耳濡目染,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汲取廉政文化营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及时转载刊发各类涉及涉腐信息200余条,党纪党规30余条,政策解读80余条,全国各地纪检干部腐败通报典型案例10余个,让警钟长鸣,教育常熏。
及时高效“微监督”。“纪检室办理的张某的处分决定还未交到办公室存档,请尽快提交。”“宣传部报送的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学习的方案在规定时限内还未修改完善,请尽快按要求办理。”县纪委通过微信圈,按照工作“一盘棋”、监督“一张网”、干事“一家人”的管理模式,对上级交办、同级转办、内部督办、下级请办、其他待办等事项详细的办理时限进行监督,办公室将督办情况汇总通报,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主要领导把关审核,防止效能监察走偏落空。截止8月底,年初确立的45项重点工作已经进行到33项,其中已完成20项,正常推进13项,未出现延限推进的情况。(陈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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