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贪官遗臭碑”留存72载 成反腐历史教材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9-20 16:43:49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中国古代官员离任,可谓五花八门。清官、好官离任令百姓恋恋不舍,恨不能长期留住,人虽走,却留下了好名声。然而,贪官、坏官离任则令百姓欢呼雀跃,人走了,骂名却难以消除。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作为中国古代有名的贪官许良安,时任路南(石林县前称)县长期间贪腐暴虐,引发群众不满,于1943年11月23日暴发被闻一多称为“路南小五四”运动的“倒许运动”,许良安被勒令去职。路南各界民众为“抒众愤而戒后人”,使贪腐者遗臭万年,故立此碑,成为中国第一块“贪官碑”。如今,“遗臭碑”成为了石林县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载体。

据介绍,石林县每届新当选的班子上任之时,都要到“遗臭碑”前开展廉政勤政教育,其目的就是以此碑引以为戒、时刻提醒、要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倍加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倍加珍惜干事创业的舞台,保持政治上的坚定,理论上的成熟,宗旨上的牢固,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做到工作勤奋、生活简朴、廉洁自律,真正有所作为,不辱使命。

此碑由民国时期路南名儒李权之撰文,高1.71米,宽0.63米,一共18竖行,总共631个字。碑文中这样写道:“古无有为贪官立碑者,有之,自路南始。夫流芳遗臭,皆有人为,分道扬镳,亦各有别。其人而为流芳也,则碑从而芳之;其人而为遗臭也,则碑从而臭之。其碑同其所以利民害民者则各异。路南县长许良安者,实我邑空前绝后之贪官。去不有迹,何以惩前,臭既永遗,允堪毖后……然其在县一切卑污阴险劣迹,实有足以遗臭万年者,若不为之刊碑勒石使垂永久,何以抒众愤而戒后人也。爰为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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