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市纪委工作回顾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9-14 15:37:4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十届市纪委工作报告系列解读之一
9月8日至10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在昆明隆重召开,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大会报告工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十届市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系统把握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总体要求与任务部署,保持定力、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昆明加快建设成为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自今日起,昆明市党风廉政网将陆续编播“十届市纪委工作报告系列解读”,敬请关注。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整治‘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党风政风逐步好转。”市委程连元书记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把昆明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十届市纪委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过去五年的工作及成效进行了总结和评价。
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
一是坚守政治担当,“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市委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考核、责任追究办法等“1+7”系列制度,细化明确了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厉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整改;分批组织市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市纪委班子成员定期约谈县(市)区及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有力推动了责任落实。
二是严明政治规矩,纪律约束持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严肃查处问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对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学风、会风、作风”开展党风巡查,坚决纠正执行不力、敷衍塞责的行为,保障了政令畅通;严肃换届纪律,及时处置违反换届纪律的信访反映,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违规用人、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干扰换届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党风政风不断改进。制定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纠正“四风”、厉行节约等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47项,建立由512名干部群众组成的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曝光;集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专项治理,严肃追究“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行为,全市干部作风不断改进。
四是从严教育监管,廉洁意识逐步增强。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建成昆明市纪律教育基地,万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教育,在全市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360场,举办党风廉政专题教育160讲,对新提任、交流的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尊崇党章严守党纪逐步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五是坚持高压惩腐,震慑作用充分发挥。突出“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152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230件,立案1813件1998人,处分2004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242人。建立廉情分析制度,定期对信访举报、纪律审查、问责处理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实施精准防范。
六是严查基层贪腐,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建立县乡纪委集中分片协作巡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建立纪检监察政法信访部门解决群众诉求“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七是扎紧制度笼子,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制定昆明市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推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督促市级单位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实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定出台《昆明市党政正职监督办法》,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审批、执法工作“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制定《昆明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对外公布行政权力清单6829项,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建立制度23项,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八是深入推进“三转”,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退出或取消与职能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切实解决职能越位、错位问题;完成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从事纪律审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均达到了总数的50%以上。认真做好纪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机制。以学思讲谈、践悟行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坚持正人先正己,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市纪委研究室 陈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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