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两节”期间违反“四风”严查重处没商量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9-11 18:53:3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中秋’‘国庆’将至,通过抓节点促党风政风好转,带社风民风纯正,严查重处,让‘莫伸手,伸手必备捉’的理念深入人心,彻底杀住“四风”陋习,这样才有利于提升群众获得感。”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玉萍在做好“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部署会议上表示。

  9月9日,省纪委组织召开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中秋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为深挖细究,严查重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明确的要求,提供了遵循,县纪委迅速响应,及时安排部署“两节”期间的作风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节日氛围,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纪委在深入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及时印发实施了《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作风建设的通知》,配套印发了《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方案》重申了纪律要求,对节日腐败“零容忍”,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成立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所属干部职工执行廉洁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情况,采取明察暗访、问询调查、抽查消费发票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凡是发现有违纪行为,一律快处快查,从严惩处,绝不姑息。既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又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查处情况,形成震慑,迅速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同时加大曝光力度,“中国嵩明”官网“党风廉政”专栏开通了“四风”举报专区,在“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中向社会公报了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让违反“四风”行为无处藏身,并发送了廉洁提醒信息12条,转载60余条,做到早安排、早提醒、早预防。

  据了解,2016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坚持从严执纪,发现并严肃查处了2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涉及人员均给予党纪重处分。  (嵩明县纪委   陈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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