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十届市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9-10 18:12:5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2016年9月10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批准十届市纪委题为《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 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共云南省纪委和中共昆明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式、从严监督管理,“两个责任”深入落实,纪律约束持续强化,党风政风不断改进,廉洁意识逐步增强,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震慑作用充分发挥,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圆满完成了市第十次党代会部署的各项任务。
大会同意报告对过去五年主要工作经验的总结: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执行,必须尊崇党章、严明党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必须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深化“三转”,必须聚焦主业主责,创新工作方式。这些宝贵经验,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发展。
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中共云南省纪委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同自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党章为遵循,学思践悟,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凝聚正风反腐的共识和力量,打造管党治党的“严动力”,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大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党的生死存亡,是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要加强专项纪律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要坚决减存量遏增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实现监督全覆盖目标;要推动反腐肃贪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清明干净的从政环境。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云南省纪委和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定力、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昆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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