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9-10 18:00:28
编辑:纪委管理员1
9月3日,东川区委召开四届区委第3次常委会议,在全区率先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
会上,区纪委书记就《问责条例》出台背景、重大意义、鲜明特点、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区委常委会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出三项决定。
一要抓好学习宣传。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培训,及时把《问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传达到各级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学习,逐条对照检查,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区纪委、区委宣传部要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在全区上下营造学习《问责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要严格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党组)要对照《问责条例》,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深入查摆隐患,开列清单,深挖根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违反《问责条例》的典型问题,敢于亮剑、铁面问责,从根本上遏制“破窗效应”。在查处具体责任人的同时,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问责。要定期通报问责追究情况,加大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增强党员干部的敬畏之心。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管理,确保《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一以贯之、不打折扣。区纪委要适时对《问责条例》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对问责不力的要进行问责,有效防止“制度空转”,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东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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