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三步走”贯彻省纪委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会议精神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9-10 17:49:1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2016年9月9日,省纪委召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五华区组织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区纪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区属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共45名干部参加会议,认真聆听了省纪委副书记、省预防败局局长、省监察厅厅长郭永东同志的讲话。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五华区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听取了区纪委关于会议精神的汇报,并就贯彻好此次会议精神作出三个方面部署:
一是高位统筹压实责任。区委要求全区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会后立即向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区属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牢把握省纪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五华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五华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细化各单位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措施,以上率下,抓好落实。
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由五华区纪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审计局配合,在区级层面组建3个“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检查小组,深入到商场、超市、酒店、饭店进行明察暗访。同时,区属各25家纪检组织和区纪委5各派出纪工委,对各自监管单位进行随机抽查,织密监督网络。
三是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此次检查五华区将结合前期开展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围绕区属各单位重要时间节点对“红包整治”、“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小金库”、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作出部署和要求的情况;对存在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的领导干部,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开展评批与自我批评的记录痕迹和整改的情况;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对公款用餐,特别是800元以上发票大额报销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的情况等开展检查。并将2012年来发生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12家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五华区还明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将一律严查快处,坚决通报曝光,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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