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9-10 16:17:06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中央新印发的《问责条例》的已经发到我们手上,但对条例的具体内容还有甚清楚的地方。”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纪检组长戴伟说,“学习《问责条例》绝不是字面阅读那么简单,区纪委的专题解读和辅导十分及时和必要,我们基层纪检干部对《问责条例》只有真正掌握其内容,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准确把握和运用。”
中共中央日前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在官渡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间引发强烈反响。《问责条例》是继《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大家一致认为,《问责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具体内容,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真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官渡区各级党组织第一时间通过官方网站、“唯美官渡”和“官渡先锋”等官方微信发布 “一图读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家解读、以案说纪等文章,利用办公区域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对《问责条例》进行介绍,将条例的适用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以图片文字结合的形式向全区党员进行宣传。
2016年9月5日,区纪委召开全区纪检干部会议,专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徐春林同志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的解读和辅导。纪检干部对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开展了讨论,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通过从纪检干部率先学深学透,对照践行,从而广泛学习宣传《问责条例》,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了解、遵守《问责条例》,迅速在全区形成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力争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纪检监察干部精通条例、一般党员干部了解条例。(官渡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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