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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为改革创新撑腰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9-07 15:43:3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在谈到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时指出,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今年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昆明市纪委将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为此,昆明市纪委将探索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由于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缺乏经验出现失误和错误时,按规定给予责任免除或者部分免除,激励干部大胆闯、大胆试,形成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政治氛围,最大限度调动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担当精神,增添他们敢做善为的“底气”,创造有利于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

    在建立容错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完善配套的纠错机制,正确处理好纠错与责任追究的关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形,综合运用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谈话函询、纠错诫勉谈话,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最大限度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违纪,使违纪者止步于违法犯罪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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