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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强化责任担当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9-05 11:45:41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的重大决策部署。富民县始终同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起来。

    “学、听、看、悟”,强化学习宣传。一是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开展县委中心组学习3次;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召开干部职工会学、专题学习会“学”,通过广播、新闻媒体“听”,利用报刊、杂志、单位办公自动系统、局域网“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好笔记、谈好心得“悟”。二是创新学习载体,推动学习贯彻活动实现“全覆盖”。拓宽运用“清风富民”两微平台,登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解读、一图读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权威解读。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理论研讨相结合等形式深学细悟,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三是加强培训学习,县、镇(街道)各级举办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基层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问责条例》,参训人员达2000余人(次)。

    监督检查,树立铁规严纪。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将《问责条例》纳入督查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用督查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一是加强学习《问责条例》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日常监督、巡查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重点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按照《问责条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问责工作,是否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把监督延伸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既监督8小时以内的行为,更加强8小时以外日常生活监督,敦促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三是加强《问责条例》学习成果的检验,把《问责条例》纳入新任县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知识测试的一项内容,78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知识测试。

    挺纪在前,加大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纪律检查机关深化“三转”的工作方向。今年以来,富民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运用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职、廉政谈话、信访监督、专项整治、明察暗访、重点检查、随机抽查、通报曝光、巡视巡查、问责以及组织处理等纪律规矩,做到让逾纪者悬崖勒马。1—8月,全县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40人,廉政提醒谈话1173人,提醒约谈12人,问责34人。今后,还将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深化问责工作,加大问责曝光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富民县纪委  李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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