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要闻关注

抓住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牛鼻子

来源于: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6-09-01 11:15:2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日,中央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明确了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六条举措,全方位织密织牢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制度之网。

    俗话说,提袄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办事情、干工作,善于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重点突破才能带动整体推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重点在责任,关键在落实。《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任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笔者看来,落实好主体责任,就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牛鼻子”。

    落实好主体责任,首先需知责明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党委(党组)书记的政治责任,是组织的重托,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是党章、党规、党纪规定的职责,是必做之事,是"责任田",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知责、尽责、负责,要把主体责任传导给班子成员,传导给下一级党组织。

    落实好主体责任,重点要强化党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各级党委(党组)还应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特别是还应细化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五大部门和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五大党组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实现责任全覆盖,使主体责任更加清晰和准确,形成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按制度落实责任的局面。

    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在“抓一把手、推动一把手抓”。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紧紧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中的关键”,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主体责任落实下去。特别要落实好拟提拔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纪检)书记“双签字”。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安排部署,切实种好主体责任这块“责任田”。

    落实好主体责任,还要强化检查考核问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有关领导干部,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履职情况作为必考重点。对由于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检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要严肃追责,及时通报,做到“零容忍”。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