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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三个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8-19 15:24:1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把自身职责摆进去,学好用好用活问责利器,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落地生根。”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晖在全县纪检干部专题学习会上如是说。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石林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

  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实践学。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问责条例,并研究制订了贯彻落实措施,要求纪检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原原本本学,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同时,结合2016年度党风巡察,把问责条例执行情况纳入专项巡察、监督检查等常态工作中,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导向,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结合“两学一做”原文逐字学。把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的必学内容,组织全县70余名纪检干部集中学习讨论、手抄问责条例、开展专题辅导,依托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形式,通过条规释义、问答咨询等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引导纪检干部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结合纪律教育创新方式学。把问责条例作为纪律教育的重要教学内容,组织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到村组进行宣讲。开设问责条例专题培训班,分类分批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干部进行全员轮训。通过组织文艺汇演、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及时传达关于问责条例的政策解读和工作部署,积极反映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做法和措施,深化问责条例的宣传贯彻。(石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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