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 “四优先”办理信访举报件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8-16 16:56:36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今年以来,晋宁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三转”工作要求,调整职责定位,执纪理念和工作思路,严格按“五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优先”办理信访举报件。
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办理。把办理上级及领导签批要结果的信访举报件作为重点,及时登记处理,迅速转办,采取实地督办、电话督办、汇报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要求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问题查清回复后,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做到信访举报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署实名举报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办理。提倡署实名举报,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办理,通过当面或电话告知的方式向举报人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反映失实,且在一定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给被举报人澄清是非,同时认真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切实维护举报人权益。
线索具体、事实清楚、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办理。对于被举报人明确、举报内容和提供的线索具体明确、事实清楚、并且附有证明材料及依据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办理,在办理时限内及时调查处理。聚焦违纪问题,严格对照“纪律标准”定性量纪,用“纪言纪语”描述违纪行为。
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信访举报件优先办理。对于群众集体上访、联名信访反映乡科级领导干部及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且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热点、难点、损害群众利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必须优先办理,妥善处置,及时回复,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目的,有效发挥信访工作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和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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