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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纪委出台《安宁市纪检监察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8-15 17:34:4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安宁市纪委近日出台了《安宁市纪检监察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一是明确考核对象为市属25个党(工)委;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市纪委监察局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机关各室(部)。二是对考核任务进行量化考核,明确了考核对象每周、每月报送信息(稿件)任务数及全年被昆明市级、省级刊物采用数。三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稿件)采用情况及信息工作排名情况,对未完成信息任务和漏报、迟报、瞒报重要情况的,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四是建立考核机制。把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列入年终考核,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市属党(工)委、各单位纪委、纪检组未完成任务的,将在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中按照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的分值;对市纪委监察局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机关各室(部)未完成任务的,将取消本纪工委、本室全体工作人员年内评优评先资格。五是建立奖励制度。实行年度表彰制度及稿费奖励制度。每年将对纪检监察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评选表彰,并按照《昆明市纪检监察工作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试行)》,给予稿费奖励。(安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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