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纪委监察局五项举措确保率先完成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8-10 16:41:3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顺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呈贡区纪委监察局采取五项措施,于今年6月25日前在全市率先完成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提早谋划

  区纪委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机构调整事项,加强领导,在2015年初成立的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根据领导干部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将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纪委监察局干部人事室,具体负责本次机构调整前期筹备,方案制定和具体落实工作,按市纪委的要求,在2015年初步提出机构调整方案和调整前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2016年4月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新要求和新部署,修改实施方案,同时重新安排时间表,抓住区委换届筹备的时间点,提前谋划,明确机构调整路径,按时限要求分四个阶段紧而有序地推进工作。

    二、严格程序,统筹协调,群策群力

    2016年是县、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年,机构调整年,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审时度势,秉持统筹兼顾,加强协调的原则,把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与区纪委换届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多次召集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等部门领导,对《呈贡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及时向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情况,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召开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及时上报方案并报经市纪委批复,报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委编办下发机构调整通知,快速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从方案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到区编委会审核通过,再到取得区委编制部门批复,仅用了30天。紧接着,在筹备区委和区纪委换届工作的同时,统筹协调干部调整工作,加强对内的思想政治稳定工作,积极协调对外的协作配合工作,发动一切力量,把换届工作和机构调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干部调整和机构调整同时到位,在短短一个半月时间内完成了从初期筹备到新机构和新领导岗位的全面部署落实,为下一步具体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确立框架。

    三、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6月23日,区纪委监察局召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高艳萍宣布了《呈贡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并就机构调整后的办公室安排,人员调配、工作衔接以及文件、档案、固定资产移交等多方面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蒋楠对机构调整工作进行动员讲话并作要求:一是要求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次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重要性,要以这次内设机构调整为契机,着力推动体制机制和组织制度创新,通过盘活存量、调整职责、提高效率,进一步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有力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要抓好机构和职责调整工作,深刻认识机构设置与转变职能的关系,准确把握正确履职与转变方式的关系。新设立的部门、职能合并的部门要加强人员融合和工作融合,搞好“传、帮、带”,加强业务学习,做到紧而有序,稳步过渡,尽快将各项工作步入正轨;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本着讲政治、顾大局的原则,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任务按时、按质圆满完成。

  四、以问题为导向,理顺职责,科学调整

  此次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工作中,区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三不增”原则要求,从实际出发,分别撤销党风宣教室、纠风室、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问责办、监察中心等6个与上级纪委不对应机构;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宣传部、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在原纪检监察室基础上整合组建第一纪检监察室,同时撤销纪检监察室;在原办公室基础上整合组建办公室(履行研究室、法规室等职能),在原干部人事室基础上整合组建组织部(履行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职能),同时撤销干部人事室;调整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确保各机构设置与上级纪委基本一致,在职责职能上保证上下对应。坚持以问题导向,充分考虑干部职工到新岗位后的延续性和工作衔接问题等,在调整中,处理好人随事走或事随人走的问题,合理安排,尽量将有较长工作经验或负责重要工作并且难以短时间内移交工作的同志留在原部门,做好传帮带,保证工作不脱节,同时考虑各年龄层次和男女干部合理搭配,以提升工作效能,盘活冗余存量,确保工作交接平稳过渡,科学合理。

  五、按照要求,严格落实,聚焦主业

  调整后,区纪委监察局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行政编制数由原21人增加至25人,占机关行政编制数的69.4%,将有效保证区纪委监察局在继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的同时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到监督执纪问责和运用“四中形态”的工作实践中,按照调整后纪检监察室职责职能要求,扩充后的三个纪检监察室将全面拓展纪检监察室的工作职责,实行对相关单位的执纪、监督、问责“总承包”,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日常监督形成新的合力,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好坚实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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