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坚持问题导向 推进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8-05 16:38:49
编辑:纪委管理员1
2016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密织制度的笼子,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全面规范纪律规矩、监督执纪、内部管理等方面建设,为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制度保障。
推进纪律规矩执行规范化。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从制度层面强化源头防腐,用纪律的“雨露”,保护好整个“森林”。2016年以来,针对近年来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松散、人员工作松弛和工作作风松懈的问题,率先制定了《关于严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为防范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时违规领取报酬,率先出台了《嵩明县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备案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备案工作。
推进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制定出台《关于向县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的通知》《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等9项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截止目前,嵩明县纪委共收到问题线索112件,已处置办结问题线索57件,处置办结率达50.89%。其中,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35件次,占63%,35人主动作出书面检查并上交礼金共计4.41万元。共立案查处案件20件,党纪处分18人,政纪处分2人。其中,党纪轻处分10人,党纪重处分8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推进全系统管理规范化。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的要求,坚持严管厚爱, 2016年以来,嵩明县先后建立健全了《嵩明县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嵩明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嵩明县纪委监察局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中共嵩明县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加强请示报告的通知》等13项规范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推进学习教育培训规范化。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先后选派了10名干部到省、市纪委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组织举办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坚持以案促学,深入基层指导办案11件11人,使所有乡镇均有自办案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每周一职工例会为平台,坚持开展“学思践悟”活动,在委局形成创先争优、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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