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7-29 18:06:19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进一步发挥纪律审查的教育治本功能,坚持以案说纪为基础,通过“一报二析三整治四回访”,用活用灵案件教材,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一报”即加大违纪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利用立案宣布和处分决定宣布两个关键点,深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就违纪人员主要违纪事实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参观警示教育、旁听法院审理等方式教育干部,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安全者”自我反思,提高警惕,树立遵纪守纪意识。2016年上半年,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到发案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4次通报纪律审查情况55件55人,先后组织全县党员干部1200余人到基地接受教育,组织300余人次到县法院旁听公开审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让纪律红线深入人心。

     “二析”即进行典型案例剖析,总结规律。在纪律审查结束后,办案人员要对案件主要特点及其危害、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教训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对涉案人数多、金额大、性质严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具有行业特点或者一定共性等类型的违纪案件,要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找出发案规律,形成剖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用剖析结果倒逼制度建设、指导监督检查。2016年县纪委对近几年查办的案件进行梳理剖析,按照贪污、行贿受贿类,失职、渎职类,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类和顶风违纪类四大类别进行梳理,共形成18篇案件剖析材料,最终编撰成《嵩明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印发全县。

    “三整治”即开展专项整治,解决顽疾。建立纪律审查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阶段性纪律审查进行分析,梳理,针对区域性、系统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顽疾。2016年上半年,县纪委紧扣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围绕扶贫开发攻坚责任落实、违法建设整治,换届纪律监督检查、“五网建设”、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等领域集中开展了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专项纪律检查工作。

     “四回访”即定期回访,感化挽救“失足者”。要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动态管理台账,根据处分类型及期限,列出回访教育计划表,定期回访教育,开展谈心谈话,减轻违纪人员思想包袱,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教育挽救常态化。2016年上半年县纪委共对6名被问责的科级干部问责期间的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以及被问责事项改进情况等进行跟踪了解。(嵩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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