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坚决惩治“四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7-26 17:17:2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党的十八大以来,石林县纪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坚决惩治“软腐败”、“硬腐败”、“微腐败”和“自腐败”等四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着力整治“软腐败”。围绕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标兵和国际知名旅游胜地这个中心任务,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政治纪律和首要任务。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石林反馈的8个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落实,办结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33件。不断完善党风巡察工作机制,对全县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选人用人等开展巡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5个。开展转作风、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约谈32家单位主要领导。开展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5年大会战责任落实专项纪律检查,促进云桂铁路、风电和光伏发电、乡村宽带试点、鱼龙水库等工程建设。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出台了实施方案、纪律检查方案,成立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重点围绕提振干部精气神,着力整治“庸”“懒”“散”“浮”。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加大机关纪律作风明查暗访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1人进行问责,先后4次在全县干部大会上实名通报典型案例51起63人。围绕转型、扩城、种树、育人、修路、富民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跟踪督查,问责15起45人,以严明的纪律促进作风转变、工作落实、政令畅通。
——严肃查处“硬腐败”。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室和纪委书记办公会“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机制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93件111人,其中拟立案76件,初步核实148件,谈话函询55件,了结117件。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加强对办案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管,严把案件质量关。制定《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应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谈话或调查期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应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谈话或调查期间医疗救助应急处置预案》,层层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办案保密责任书》,强化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及网络举报450件,党政纪立案96件,结案93件,处分102人,党纪处分79人,政纪处分23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震慑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
——认真解决“微腐败”。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畅通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四级联动”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诉求8812件,满意率99.88%。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1件,处分56人。其中,纠正涉农乱收费、侵害农民土地权益和公共服务行业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39件,党政纪处理39人。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卫生系统收受药品供应商回扣案件6件、处理6人。查处农村教育领域工程项目建设中的2件腐败案件等。对“2·04”“ 6·15”两起较大交通安全事故8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令相关单位作出书面检查。配合市纪委对石林御云林综合开发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3.02”森林火灾问题进行调查,问责12人。对鹿阜街道办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原会计段某某贪污集体资金679万余元案件的13名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坚决防止“自腐败”。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严格要求。制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规定》行为标准,督促纪检干部不仅要做维护纪律的尖兵,更要做遵守纪律的标兵,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坚决首先做到,禁止党员干部做的,坚决不做。二是严格教育。坚持开展“每周一课”学习讲堂,举办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全县7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轮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纪检机关成为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机关,成为最有规矩、最讲规矩、最守规矩的机关。三是严格管理。建立健全机关人、财、物管理和工作绩效考评、工作过错登记、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四是严格监督。出台《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通过开展内部巡察、作风督查、聘请社会监督员、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对违规违纪的,坚决清理门户,绝不护“犊子”。2015年以来,共立案查处3名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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