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举措”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7-22 16:11:1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实践运用“四种形态”,通过三举措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
规范程序,建章立制。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分析研判信访问题线索,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充分运用问题线索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处置方式。2016年上半年,嵩明县纪委共收到问题线索112件,已处置办结问题线索57件,处置办结率达50.89%。处置问题线索108件次,其中,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35件次;拟立案16件次;初步核实16件次;谈话函询35件;了结41件次;立案20件,党政纪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
集思广益,民主决策。构建问题线索集体处置会议模式,凡是对转办各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问题线索,要求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县纪委问题线索处置会议报告处置情况,县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信访举报和纪律审查等部门共同参与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集体研究处置结果,对达不到要求的线索处置,退回补充处置。2016年上半年,已召开5次问题线索处置会议,集体研究处置问题线索47件,其中会议同意承办单位做了结处置5件,谈话函询5件,需要做进一步补充了解、谈话函询37件。
集中研判,以案促学。对有问题线索研判处置具有较高研讨学习交流价值的,通常会以集中研判的形式开展,县纪委班子成员,县纪委纪检室、信访室、案审室、案管室等主要负责人全程参与,并邀请镇(街道)、部分职能单位纪检工作主要负责人参与,听取参会人员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提出的意见建议,让参会人员逐步提升运用多种处置方式进行处置问题线索的方式方法。目前,共组织5次80余人,在全县范围内4次通报纪律审查情况55件55人,取得明显的效果。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