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第一纪工委检查市委党校(院)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7-20 16:18:09

编辑:纪委管理员1

    7月15日,市纪委第一纪工委书记李加德一行三人到党校(院)检查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校(院)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范光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苏秀琼,党委委员、组织宣传处处长余宏亮及校纪委委员钱平、缪雨参加了汇报会。

  汇报会上,范光华就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联系服务基层群众、创新抓实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等方面对校(院)党委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苏秀琼对纪委落实监督执纪情况进行了汇报。

  近年来,党校(院)坚持党校姓党原则,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摒弃“业务工作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好”的思想,将党风廉政建作为推进各项工作根本保障,注重完善制度,强化人员配置,并穿插到科研、培训、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上半年累计为32个培训班,4148名学员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纪律教育基地免费开展182场参观学习活动,接待90家单位共8000多人次;全校(院)党员干部教职工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在听取完汇报并对相关台账资料进行检查后,李加德书记对党校(院)上半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党校(院)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方面抓得扎实有效,主要体现在“党委重视、认识到位,制度健全、机制建立,工作到位、人员到位”等三个方面。针对下半年的工作,要求党校(院)结合年初由昆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检查考核情况反馈》中,指出的“结合实际制定落实‘1+7’相关配套制度有待完善”及“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落实及资料报送有待加强”两个问题,从三个方面开展好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工作,尤其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认识,增强全局意识。二是加强主体责任建设。三是要切实落实好“四种形态”,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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