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纪委五项措施抓早抓小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7-06 17:39:28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今年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察局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采取五项措施对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1-6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7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7个,其中党政纪立案13件13人,问责6件6人。 

  构建责任体系抓早抓小。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龙头,积极推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协助区委制定出台《官渡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中共官渡区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官渡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官渡区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制定下发《官渡区纪律审查制度(试行)》、《官渡区纪委监察局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对抓早抓小、谈话函询提出具体要求,列明谈话对象、纪律要求、规范格式等具体内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类问题线索的办理和处置工作。在全区8个街道新设置纪工委书记,接受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不断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压牢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推进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坚持关口前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今年上半年,重点针对纪律执行情况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0次,组织安排10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区纪委全会上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的现场质询,区纪委班子成员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20人次,开展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3场次。组织对区管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情况进行抽查,不断延伸监督触角。以“六大纪律”和“两个责任”为谈话函询重点,针对党员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等作风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轻微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函询52人次,涉及科级干部11人,其中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1人。

  转变执纪观念抓早抓小。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执纪特点,通过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会、工作座谈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使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部过程。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将纪律审查的重点放在迅速查清违纪问题,改变过去贪大求全的做法,如今年查办的原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杨某违反廉洁纪律一案中,从立案到结案仅用28天,体现了快审快结快移的新工作方式。

   盯住重点环节抓早抓小。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检查的重点,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问题和关键人员,通过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专项问题治理、严肃执纪问责等多种方式抓早抓小。今年以来,区纪委制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设立8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11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召开持续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会,每季度一次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员40余人次,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使用及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开展对政务服务、会风会纪、工作纪律等的明察暗访35次。

  强化监督执纪抓早抓小。区纪委监察局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全区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截止今年6月底,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4个单位共6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督促整改诫勉提醒谈话4人,党、政纪立案13件13人,其中党政纪重处分2件2人;对全区8个街道82个社区的474名党组织候选人进行廉政审查,取消2名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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