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纪委“八举措”忠诚履行党赋予的职责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6-29 17:17:1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2011年以来,中共宜良县纪委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将督促检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持续强化纪律约束,为宜良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对党的“六大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宜良县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组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县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五年来分别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十件实事”“十大挂牌督办项目”“三重三十”和“三重工作”以及影响宜良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城市管理、历史遗留、干部纪律涣散等重大问题进行检查和督查督办,不断强化问责问效,相继制定《宜良县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问责办法(试行)》《宜良县招商引资工作问责办法》和《宜良县“三重”工作督查问责办法》等9类问责办法,严肃追究责任不落实的人,全县共问责不作为乱作为270人,诫勉谈话、督促整改约谈170人。查处不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组织纪律3件。严肃换届纪律,严把换届人选廉洁自律审查关,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专项纪律检查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及时发现和查处拉票行为2件2人,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二、深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协助县委完成《宜良县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宜良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宜良县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责任清单》《检查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落实“两个责任”的“1+7”制度体系。牵头制定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列配套制度和《宜良县村(社区)级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加强责任制落实的管理、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定《中共宜良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宜良县下级纪委书记向县纪委汇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的规定》,县纪委常委会共听取下级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41人次,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8人次,15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测评,严肃追究责任落实不力10人。协助县委迎接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宜良,牵头完成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接收并办结巡视转办信访举报问题线索56件。

  三、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服务发展软环境不断提升。组织开展宜良县“执行力提升年”“服务改进年”等软环境建设活动,制定《宜良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方案》,63家单位主要领导在《宜良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承诺,在《昆明日报》《宜良之窗网站》公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电话;制定《宜良县改善投资环境投诉工作制度》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示范点,进一步保护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率先在昆明市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建153名专家组成的昆明市评标专家库宜良子库,五年来完成交易额25亿元,节约资金共计1.1亿元。紧盯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40余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25起18人;对202次重大会议进行会风监督,通报违反会风会纪干部443名;组建70名干部群众参与的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监督力量;对5家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全县58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585辆公车进行统计审查,对违规的57辆进行统一收缴拍卖;牵头组织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查处违规收受红包问题7起7人,涉及金额13.28万元;梳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线索21件,党纪处分6人、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查处乡镇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1件,整改扶贫滞拨资金265.81万元;整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4件;扣除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不合理费用共147.66万元。

  四、着力干部教育监管,廉洁从政意识显著增强。创建全省首家廉政教育学校,相继举办廉政教育培训班26期,培训县、乡、村三级干部5398人次。全县各级党组织成立宣讲团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进行宣讲学习,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参加党章党规学习教育知识网络测试及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和关键部门主要负责人参观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五年来组织各单位400余名干部到县法院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牵头筹备在县检察院建设宜良县警示教育基地,认真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和廉政文化进公园活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审查制度,468名科级干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159件798个单位1893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审查,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对27名党员领导干部报告的婚丧嫁娶事宜备案,对227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促使党员干部守住廉洁从政底线。

  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制定《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强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斗争强大合力,严格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办案工作制度。五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来信来访896件,初核224件,立案125件,党政纪处分148人,科级干部44人,其他人员104人,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严肃查处了原县交运局、原县农业局、原县住建局、原县水务局等主要领导违纪违法及县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副院长严重违纪违法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安全情况半月报告制度,强化纪律审查安全监督。

  六、践行“四种形态”,挺纪在前成效显现。准确把握和运用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只能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廉情分析制度,定期对信访举报、纪律审查、问责处理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根源,关口前移、精准防范,对群众反映、日常检查、案件初核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及时函询、谈话63人次;坚持纪在法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18个轻微违规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对反映失实的73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七、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建立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系统分片协作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征地拆迁等方面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了狗街化鱼村“农转城”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匡远街道办西山村小组原支部书记、原小组长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葡萄社区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等腐败案件。五年来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干部腐败案件43件43人。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机制,在全县各乡镇(街道)、116个村(社区)成立群众诉求中心和群众诉求投诉工作站,聘请群众诉求联络员116名,实现畅通群众诉求县、乡、村三级联动,共受理办结群众诉求12127件,满意率达99.7%。

  八、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清理调整县纪委监察局参与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不再参与110个(继续保留或参与15个);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程序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两个提名考察办法;制定《宜良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改革任务20项,制定完善制度规定18个。组织开展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优先增加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内设机构和人员。配齐各乡镇(街道)纪检组织,116个村(社区)建立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构建了上下一体联动监督体系。制定《县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机关干部职工综合考核办法》等系统管理制度,从严干部管理,狠抓干部纪律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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