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强化学习教育提升能力素质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6-22 16:41:2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根据市局2016年教育训练计划和市局纪委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市局纪委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监督员共计710人(其中专职纪检干部184人,纪检人才库民警13人,纪律作风监督员513人)进行了6期共12天的专题业务培训。培训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律作风监督员深刻领会《准则》规定的道德“高线”,准确把握《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扎实开展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本着全面增强我市公安机关纪检队伍履职能力,实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监督员培训全覆盖,市局纪委对此次培训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在年初结合实际制定了培训方案,报经市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成立了培训领导小组,确定培训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纪委领导亲自选定课程内容,邀请了省厅纪委、市纪委、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专家授课。二是各责任部门坚持早准备和紧密配合,积极与授课领导协调沟通有关事宜,周密安排保障服务,及时下发培训通知和相关要求,保证培训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市局张晓川书记及纪委领导每期到会为学员作动员,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同时结合市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调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目的和重要意义,要求全体参训学员率先垂范,学深悟透,带动学习,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民警的“四个意识”,并对做好新形势下公安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主题突出,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切入点,指导工作实践。打铁还需自身硬,此次培训以“加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自身建设”为主题,把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律作风监督员履职能力放在突出位置。授课领导和专家精心准备,基本课程针对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案件查办业务进行交流,重点围绕《准则》、《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解读释义进行详细讲解,运用大量身边的鲜活案例对党纪法规逐一说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内容设置上,从大家最关心、最难解决的现实问题入手,选定了案件查办、执纪监督、职务犯罪控制与节点防范、公安监督管理平台基本功能操作等知识,重点突出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准则》和《条例》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通过把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律作风监督员集中起来培训,以学习贯彻两部法规为切入点,把培训所接触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思路运用于实践。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做到抓早抓小,扎实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苗头倾向,对待“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形必须抓紧不放,一抓到底。

  三、认真学习,为履行好岗位职责打牢基础。正人先正己。公安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律作风监督员肩负执纪监督重任,因此与市局以往举办的培训班相比,此次培训班对学员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一方面负责培训工作的同志不畏辛苦,做好每期培训组织和保障服务,严格考勤和会风会纪,把严字体现在培训全过程。另一方面参加培训的大多数学员思想上高度重视,转换角色,严肃认真对待培训工作,妥善处理工学矛盾,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保证了培训质量。6期培训学习氛围浓厚,学风较好,不少同志听记认真,课间积极向老师请教和探讨,充分体现了这支队伍珍惜学习机会和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好学风。参训学员普遍反映,《准则》和《条例》是“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此次培训授课内容实在,既有宏观形势的分析和总体思路的解读,又有具体业务的指导和工作方法的辅导,不仅自身能力素质得到提升,更强化了规矩意识,对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有了更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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