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委党校“四种转变”把纪律挺起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6-17 16:09:1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年来,昆明市委党校(院)纪委坚持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校(院)各支部、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工作情况的重要举措,努力将“四种形态”贯穿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工作的始终、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通过实现“四种转变”,做到抓早抓小、立规在前、有纪必行。
监督范围由点状到辐射转变。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线索,依托健全完善“走访座谈、专题调研”民生关注体系,定期从培训对象意见反馈、支部处室就“不作为、乱作为”排查整改情况、“三重一大”落实情况、校园建设等渠道查找问题,力争把问题找准找实;对指向模糊、可查性差的问题,由以往的点到为止,转变为提醒谈话方式处置;建立问题线索预警机制,分级负责,预防在先,有访必查,做到抓大不放小。
监督内容从违法到违纪转变。改进纪律审查方式,着重围绕违纪问题进行审查,到目前为止,党校(院)全体教职工无违法。校(院)纪委不定期的进行工作纪律作风检查,对有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的,不再被动听之任之,而是根据督查的情况,对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及时通知支部、处室负责人,并要求对其提醒谈话,限期整改,坚决杜绝有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2015年以来,各级党组织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
监督方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将落实抓早抓小与强化责任传导有机结合,探索开创落实“两个责任”专题评估机制,结合典型案例、突出问题,定期分析研究相关支部、处室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提出相关改进措施。2015年,党校(院)对全体教职工评价排名末二位处室“一把手”,开展有针对性的约谈,通过提醒谈话、约谈等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方式,使其充分认识不足,下决心转变,真正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监督机制由随意向协同转变。结合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等工作,建立校(院)纪委、组织宣传处、办公室等主责单位定期研判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深化行政、后勤、培训、教学、科研、咨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监督信息互通,既加强了对党校(院)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提醒、监督,也提高了监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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