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制定出台“两个提名考察办法”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6-03 15:54:29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精神,嵩明县于5月24日制定出台了《嵩明县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嵩明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用于指导全县纪检系统提名推荐考察工作。

  “两个提名考察办法”的制订出台,进一步从源头上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为科学规范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制度提供了科学依据。两个提名考察办法主要从提名人选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选拨的程序,考察的流程等7个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使干部选拨操作性、程序性更强。同时以制度的方式明确了在提名选拨领导干部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各自的职能职责,体现了谁提名谁负责的工作制度,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比如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就由县纪委提出人选,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进行考察。对于提出的纪检组副组长县纪委有承担提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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